• 书记邮箱:0202@usts.edu.cn
  • 院长信箱:
  • 首页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首页

    2022年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2-10-27  浏览次数: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科〔202259号)精神,教育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学非定向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本细则从2022年起执行。

    二、奖学金标准

    一年级研究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录取或推免录取的研究生按照最终录取排名: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50%,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50%,奖励金额8000元;

    2)调剂录取的研究生按照最终录取排名: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5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50%,奖励金额6000元。

    二年级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当年具有参评资格研究生的20%,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当年具有参评资格研究生的4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当年具有参评资格研究生的40%,奖励金额6000元。

    三、评定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

    成立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韦洪涛

    副主任委员:董波

    员:邵爱国、徐瑾、金生竑、孙圆、刘佳、张洁、研究生研一代表1

    秘书:刘佳、张洁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2)参评学年课程考核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3)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

    处分(含警告)仍未解除者;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延长学习年限者。

    (四)评定细则

    1)一等学业奖学金

    ① 课程加权(按学分为权数,下同)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茅。

    ② 科研能力优秀。

    包括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应正式刊出或Online发表)、发明专利正式授权、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积极参加学校各类学术活动、在校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专业指导委员会或行业学会举办的算省级),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注:按照上述科研成果赋值合计科研成果总得分,计分方法见附录。

    2)二等学业奖学金

    ① 课程加权(按学分为权数,下同)平均成绩专业排名较好。

    ② 科研能力良好。

    包括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应正式刊出或Online发表 )、发明专利正式授权 、参与导师课题研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做会议报告或聆听学术讲座等。

    注:按照上述科研成果赋值合计科研成果总得分,计分方法见附录。

    3)三等学业奖学金

    ① 课程加权(按学分为权数,下同)平均成绩一般。

    ② 具备一定科研能力。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做会议报告或聆听学术讲座等。

    注:按照上述科研成果赋值合计科研成果总得分,计分方法见附录。

    研究生申报的科研成果须以苏州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一作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本人。对于共同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按共同第一完成人的数量N确定占比(1/N),且最多可认定2 项;研究生本人为二作的科研成果(仅限导师或副导师为一作)相应分值乘0.8;科研成果应正式刊出或Online发表,发明专利正式授权,学科竞赛获奖及入库教学案例等成果均需取得证书。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应为申请年度内取得的成果,且不得重复使用。

    四、评选方法

    评委会根据申请人的总得分高低,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确定初评结果。

    总得分由二部分组成,学习成绩、科研成绩。

    研二适用:总得分=学习情况成绩*0.7+科研及社会工作成绩*0.3

    注:科研成果和获奖成果以及荣誉称号为上个学年内,成果截止日期为当年1031日。

    五、评审程序和时间

    1、个人申请(截止1031下午1600)。

    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根据培养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本人如实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并提供相关科研、学术活动、获奖支撑材料。

    在个人申请截止日期前将上述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教育学院学工办老师处。

    2、评委会初评114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当场计票,确定推荐人选。

    3、初评结果公示114-1110)。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本细则由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亚洲十大信誉网赌网址排名

    20221027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邮编:215009  联系电话:0512-67374069

    苏ICP备11028812 苏公网安备 32050502000334号

    Copyright ©2019 亚洲十大信誉网赌网址排名(中国)官方网站.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